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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活人收尸体整容费的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51 上海青年报

  □叶祝颐

  河南济源市一村民曹晓伟向记者反映,他不到1岁的儿子一周前因毛细血管发炎住进了济源市妇幼保健院。经过一周的治疗,孩子病情好转,打算16日下午出院。16日上午,一名医护人员给曹晓伟送来一份病人住院一日清单,上面有一个收费项目:专业性尸体整容。\(《大河报》11月17日\)病愈男孩竟被收取“专业性尸体整容费”,如此荒唐的闹剧竟然真

实地上演了。面对病人家属的质疑,医院方面似乎表示了自己的诚意:马上认错、还给患者买来水果赔罪。但是笔者对院方认错高姿态却不以为然。不到一岁的孩子,以后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在医院的“疏忽”之下,竟然莫名其妙地被收取所谓的“尸体整容费”,如此忌讳的事摊到自己的头上,这种精神伤害显然不是医院几句道歉所能抚平的。

  众所周知,对患者死亡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医院应该有一套严格的检查鉴定程序,并做好详细的病情诊断记录、及时向家属说明情况,怎能如此“草菅人命”?况且,医生护士每天在病房穿梭巡视,病人好端端地在医院躺着,正在办理出院手续。医护人员当真是“睁眼瞎”,会犯下给活人开“尸体整容费”清单这样低级的错误?笔者认为,该新闻个案实际上暴露出了当前某些医疗机构的积弊。

  当前,医院给患者开超大处方、让患者重复做各种检查甚至莫须有检查的消息屡见报端。这条新闻与前不久媒体披露的医院药价与药店相差63倍、医院给80岁老太太开出刮宫收费单一样,不过是医疗机构积弊孕育的又一个怪胎罢了。

  指望医院自觉革除这些积弊、少从患者身上牟利,显然是不现实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医疗行业的监督管理体制,对医院收费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尽量压缩医疗检查和药品定价的弹性,不致造成药价相差63倍都“合法”的尴尬现象。并且对医院收费要经常督促检查,动员群众参与监督、鼓励群众维权,对撞红灯者加大处罚力度,让他们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愿也不敢给活人制造“尸体整容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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