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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考,并不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1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于立生

  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南京实验学校来了21位特殊“考官”,他们是特地从各地赶到学校监考的学生家长。南京实验学校的校长顾问孙芳铭介绍说,“家长们都是自愿参加的,有上班请假来的,有大老远从江宁赶来的,家长们很支持这种做法”(昨日《金陵晚报》)。

  对此我却不以为然。

  现代社会,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各人都有各人的事要做。哪怕家长是自愿的,但客观上已对他们的工作或休息造成了影响。这点,校方不应不予考虑。更何况,各个行当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都有特定的要求。比如监考,在职教师自然是轻车熟路,但对家长却又不然,以至于出现了“在考试时竟然接起了手机”、“监考到一半的时候就跑出来了”的场景,换了是教师监考,理应不会发生。事实上,这已破坏了正常的考场秩序,对学生的正常应考产生了消极影响。

  校方的说法是,“家长可以借这个机会了解学生、了解学校,给学校管理提出建议”。但了解学校的方式完全可以有多样。哪怕是了解考试,也完全可以在校方的安排下,在不影响正常考试的前提下参观,或者随同巡视人员巡视。

  对于家长的监考,有的学生认可,但也有学生认为“感觉怪怪的……答题时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实际上,这已给这部分学生增加了考试压力,增添了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对此,校方不应不予考虑。

  但凡考试,都讲究个公开、公平、公正,所以有个回避原则。记得我学生时代,凡期中、期末考试等大考,监考老师都是其他班或其他年级的,甚至还要换教室;至于中考、会考,那就更要换学校了,也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并不是说家长监考就会徇私照顾自己的子女(事实上,众目睽睽之下,也几无这个可能),但从理论上说,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说,家长监考,也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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