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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起火 保安员搬出煤气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4:2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敏)保安员发现出租屋楼顶冒烟,屋房起火,而灭火器无能为力,便舍身抱出煤气罐,避免了更大火患。消防车随后赶到现场,火势被迅速扑灭。

  前日上午9点多钟,保安员刘先生在福田区东园路巡逻时,突然发现埔尾村7号的出租屋楼顶的出租屋着火!由于屋主不在,保安员们只好撬开屋门,保安员一面报警,一面七手八脚开始用灭火器灭火。眼见火势难以控制,而屋里还有一个大煤气罐和两个小煤气罐,

于是刘先生冲进出租屋,拼力将大煤气罐搬出。而三辆消防车也随后赶到现场,消防队员将消防水管沿楼道一路拖到8楼,迅速将火势扑灭。

  “如果不早将煤气罐抬出来,后果不堪设想!”一名治安员回想当时的情形说。关于起火原因,通过消防队员初步调查,可能是屋内的煤气未关闭所致。

  (报料人:顾先生报料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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