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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昌吴立民帮食协做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4:23 南方都市报

  杨剑昌吴立民帮食协做广告

  专家认为身为人大代表此举不妥,二人表示纯属公益行为

  本报讯(记者樊卿)“杨剑昌、吴立民联袂打饮用水害群之马”,这两位市人大代表的名头近日连续出现在媒体的广告上。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认为,行业协会维护的是

企业的利益,人大代表出现在协会的广告上,有不妥之处。

  【企业】聘请人大代表为监督违法行为

  这两位市人大代表敢于维护市民利益,在市民中颇有口碑,杨剑昌此前还拒绝过不少商家高价代言的要求。11月8日,他们被聘请为深圳市食品协会水专业委员会的名誉主任。该协会负责人谢先生称,饮用水行业存在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不良行为,协会没有行政执法权力,只有自律职能,只能呼吁政府解决,请市人大代表做名誉主任是因为他们是社会知名人士,可以帮助协调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同时,人大代表还可以监督协会内部的会员单位。

  【代表】不收报酬只为实践监督职责

  人大代表身份任职协会的名誉主任在深圳还很少见,杨剑昌、吴立民认为这能实践监督职责,但他们表示并不知道还会出现在广告上,是事后看报才得知的。吴立民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称,一些人大代表也会受聘于检察院等部门的监督员,行驶监督的职责,这和他在协会任名誉主任在本质上都是监督,符合人大代表“监督”的职能范围。杨剑昌说,自己曾监督过“黑水”问题,认为“黑水”已严重侵害到市民的利益,所以才会接受该协会的名誉主任一职,纯属公益行为。

  “这一职务没有一分钱报酬”,昨日两位市人大代表都这样表示,该协会负责人也证实了这一点,且协会自身是非营利组织。

  【专家】协会维护企业利益代表介入不妥

  人大代表在履行社会职能时究竟有何约束,能够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出现在公益性广告上吗?目前法规并无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人大正在制定人大代表守则,对代表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市人大代表不得以代表名义从事与履行代表职责无关的活动,执行职务不得接受赞助或其他利益。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认为,人大代表的名声为协会代言存在不妥之处,这和作为政府机关的监督员并不一样,协会的广告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公益广告,行业协会代表企业的利益,还只是部分企业的利益,也许这则广告没有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至少提高了协会及其会员单位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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