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参加医保农民将每人多获补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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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4:47 宁夏日报 |
本报讯(记者 刘惠媛)自治区政府决定,从明年起我区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每年筹资水平由现在的每人30元提高到50元,但农民还是只缴费10元,其余的由中央财政补助20元,地方财政补助20元。 按照规定,农村医疗保险地方多负担的10元,我区川区市县仍按自治区财政与市县财政原定6∶4的比例负担,山区市县新增部分由自治区财政全部负担。同时,明年试点县将 扩大到全区现有市县总数的40%%,在现在平罗、隆德、中宁、青铜峡、永宁5个市县的基础上,新增彭阳、原州区、利通区、中卫、盐池、灵武6个市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