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年起实施新就读条例 五规定限制港生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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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6:5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18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明年起,深圳将严格执行暂住人口子女就读规定,限制包括港人在内的众多在深圳生活的外地人子女学生入读。该条例规定的5点要求缺一不可,公立学校才为其子女提供学位位。 据深圳市教育局有关人员说,从明年1月1日起,外地学生在深圳就学,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入学者需符合5项条件: ——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工作1年以上; ——父母能提供合法的工作证明或者经营执照; ——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 ——提供暂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资料; ——有自置物业须提供房产证,租住的要提供租赁合同。 条例规定,以上五点要求缺一不可,凡达不到标准者,一律不得入学。至于所谓对深圳有贡献,是指能提供人才居住证(符合资格者可向人事局申请)或是留学归国者,另外父母在边防驻守的子女可享受深圳户籍子女就读的待遇。 据《深圳市教育蓝皮书》显示,目前在深圳的港人子女约5200人,其中在深圳附近读书的约2300人。根据以前的条例,外地人在深圳置业,子女即可享受9年免费教育,入读公立学校,不但教学质量得到保证,学费也相对便宜,每学期只需数百元即可。如果规例变更,一大批港人子女或受学位紧缺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