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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5千万 原国家经贸委官员陈天晓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7: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8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今日上午9时,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调研员陈天晓被北京市宣武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陈天晓挪用公款的数额达5000万!她在国家经贸委医药司任调研员期间,受委派负责神州医药投资管理公司筹备工作,后利用职务之便,于2000年6月至12月间,冒用8家投资企业的名义,挪用“神州医药投资公司”的公款50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董事长的

“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进行营利活动。

  陈天晓今年55岁,被捕前已调任国资委任处级调研员。她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只承认有“错误”。

  陈天晓说自己是神州医药的股东选举出来的,并非医药司委派或指派,自己也没有动用过任何一笔钱,也没有批准一笔账进行经营及营利活动。

  但是,经北京市检察院物证检验鉴定书认定,挪出公款的转账支票存根上书写的‘陈天晓’与样本笔迹运笔、笔画搭配完全符合,证明转账支票上的签字笔迹是陈天晓本人所签。而且多名证人均证实,陈天晓挪用公款5千万炒股赚了60万元,后与他人瓜分。

  在庭审中,陈天晓对诸多证据一会儿说是医药司的司长对她工作干预过多,一会儿又称是她手下的一个老员工陷害她。

  宣武法院认为,陈天晓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侵犯了公共财产使用权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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