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旅行社间开展业务可用人民币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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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7:12 新华网 |
新华网福州11月18日电(方文淳 江娟珺)福建旅行社再不用为如何结算金门、马祖游的团费而发愁了。从现在开始,只要台湾旅行社在闽开设临时存款账户,双方的团费往来就可以实现直接划转。 17日,从福州市举行的对台货币支付结算政策宣传会上传出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近日作出批复,同意福建省内旅行社与台湾地区旅行社之间开展业务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 、人民币等结算。台湾地区旅行社和从事对台小额贸易的台湾贸易机构,可以在福建省内各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用于日常团费结算及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台湾旅行社的人民币收入,可以在境内使用,也可按规定携出或兑换成可自由兑换货币汇出或兑换成新台币现钞携带出境。《福建省对台湾地区旅游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11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首次对对台旅游外汇收支、购汇、付汇及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