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卖身救X”沦为社会的流行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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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0:08 红网 | |
当大小媒体连番追踪大三女生陈易“卖身救母”新闻的时候,忽然发现,“卖身救X”已经在社会新闻版上成为一种悲哀的流行,11月18日《信息时报》消息:女大学生为救患病姐姐,曾想以身相许有钱人。美仪告诉记者,在得知四姐生病需要大笔医药费的时候,她甚至想过找个有钱人嫁了自己,只要他能救四姐,自己怎样都无所谓。 千经万典,孝义为先。从《水浒传》里阎婆惜与宋江那段“卖身葬父”到时下不绝 其实,无论在法律条文中还是现实生活中,个人求助和面对公众募捐都是两个概念,个体行为和机构行为的法律担当更不可同日而语。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个人和组织擅自公开募捐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对社会正义的兜底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程序正义。这是个资讯发达的社会,这也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但道德和法理本身就从来不能忽略对正义的程序的诉求,“卖身救X”的悲哀的闹剧理应在规范的社会救助和完善的制度救济里落幕收场,我们不能对生命的为难视而不见,但伸出的应该是温情的理性的手。 当我们的身体真的被典当、进入市场畸形流通,谁说这“卖身救X”的真情背后不是一种社会的流行病呢?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