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宣传部长高勇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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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5: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8日电11月18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高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高勇在1996年至2001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职务 之便,共收受、索要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价值955.4万余元。此外,高勇尚有价值666.5万余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案发后,高勇主动供述的受贿事实及数额明显超出司法机关已掌握情况,并协助司法机关从境外追回大量赃款,还提供了他人犯罪的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