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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带着满意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8:51 检察日报

  日前,3位学生家长将一面锦旗送到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明手上,这是他上任以来收到的第32面锦旗。3年多来,该院结合检察职能为百姓办实事,涉法信访案件就地解决率达100%,连续3年居黑龙江省检察系统之首。

  “这回我信了”

  2004年,这3名学生家长控告樊某以办理入学为名诈骗钱财13.8万元,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未予立案,他们四处告状。该院了解情况后介入此案,经补充侦查,由该市南山区检察院对樊某提起公诉,后樊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鹤岗市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刑畸轻,依法提起抗诉。前不久,樊某被二审法院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从2003年起,该院对涉法信访案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金春子控告朴某以办理赴韩护照为名诈骗案,由于时间久远、管辖不明,金春子到处上访。2004年,此案由公安机关移交到该院后,郭世明亲自“包案”,使这起长达5年之久的上访案在3个月内解决了。上访人说:“都说鹤岗市检察院能替老百姓办事,这回我信了!”

  为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郭世明坚持每季度到所辖的两县六区巡访一次,发现问题就地解决。老百姓称这种做法为“基层升堂,民间办案”。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郭世明亲自办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达67件,件件得到了落实,上访人满意率达100%。

  “我家多亏了检察院”

  为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良好的申诉环境,该院全面加强接待的“软硬”环境建设:建立文明接待制度,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对接待室进行全面装修,为来访群众准备了饮水机和医药箱,增设等候休息室等。同时该院提出“困难告诉我,满意带回家”的口号。老百姓到该院申诉、反映情况,属检察职权范围内的,积极帮助解决;不属检察职权范围内的,给上访群众讲清楚或出主意。

  南小矿职工马守山2001年退休后,因工资待遇问题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今年他到该院反映,该院与南小矿取得联系后,经多次协商终于解决了他的问题。后来该院了解到马守山有两个孩子,一个上大学、一个残疾,爱人没有工作,该院又把马守山作为长期帮扶对象。马守山说:“我家多亏了检察院……”

  3年多来,该院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589件,上访人件件满意。2004年,该院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2004年至2005年,该院连续两年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案上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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