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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控制成了“鸡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张刚戚淑军)为避免供暖过程中的纠纷,省城一些市民购买了分户控制供暖的住宅,原以为分户控制用暖就不会遭遇“连坐”了,但没想到用户即使报停仍要被收费,分户控制没有任何作用了。

  通联花园的王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他们在购买这里的住宅时,开发商表示小区供暖实行分户控制,住户不用可以将其阀门单独关闭,即使有人不交费,其他人也不会受“连

坐”,产生各种纠纷,于是王先生就冲着这里供暖能够分户控制的特点,购置了这里的住宅。

  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即使有分户控制技术,住户的供热阀门可单独关闭,可现在还是遇到了问题:住户交取暖费达不到一定比例供热部门不供暖,要报停仍然要交7.8元/平方米的“管道占用费”,分户控制现在根本派不上用场了。

  对此王先生感到特别不理解:如果有住户不用暖将其单户控制阀关闭就可以了,其他人一点不受影响,供热部门为何还要收齐一定比例的费用才能供暖?为何还要收管道占用费?分户控制与单管串联还有什么区别?

  连日来,本报“问暖热线”接到不少类似的投诉。一些市民表示,在购房的时候特意挑选有分户控制供暖的楼盘,当时开发商也表示,楼盘采取了更科学的供暖分户控制,今后可避免不少纠纷。但没想到,供热部门的这种规定,却让分户控制变得名存实亡,处于尴尬的境地。辛祝路杏林苑的傅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同样实现了分户控制供暖,可由于交费率没有达到供热部门规定的比例而没有被供暖。

  据南郊热电厂的服务热线解释,分户控制供暖的用户在报停时,之所以要收管道占用费,是因为其居民家里仍然有供热主管道通过,仍然散热。居民对此解释感到非常不理解:供热主管道通过我家,就要我交费?这不等于强迫交易吗?

  济南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济南市有12个分户控制供暖小区,对于分户控制供暖小区是否收齐一定比例的取暖费才能供暖,报停如何收费等等,物价部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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