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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风暴”打击非法行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10:45 淄博新闻网

  淄博女子医院被处1.9万元罚款本报讯 (记者桂建明 通讯员李全营)昨日从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活动督查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淄博女子医院等4家民营医疗机构共被罚款5.1万元。以此为起点,我市卫生部门今后将更为严厉地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此将推出一系列“组合拳”,掀起“执法风暴”。淄博女子医院等4家民营医院被罚因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人流手术,聘用外单位医务人员不能及时变更其执业地点等原因,淄博女子医院被处以罚款1.9万元,并被责令限期改正。另有3家民营医院也

被处以罚款。据了解,超范围诊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聘用外单位医务人员不及时变更其执业地点的行为,在不少民营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下一步是卫生部门打击的重点。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医疗广告一律停止刊播会议上卫生部门要求各医疗单位,凡没有向市卫生部门办理发布广告申请和获得省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广告,今天起一律从各媒体上撤回,停止刊播。批准后擅改发布内容的,也一律停止刊播。户外广告没有通过卫生部门批准的,也一律要让相关广告公司清理掉,不得继续发布。街头小报上也不许发布未经批准的医疗广告。即日起,市卫生局医政执法人员将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情况实行严密监视,查实后严肃查处。医院“法人”与“院长”须一致针对目前一些南方人在后台坐阵当“法人”,聘用本地退休人员出任医院“院长”的现象,会议上卫生部门要求各医院理顺法人与院长的关系,院长与法人必须一致,谁出事谁担责,避免借此逃避处罚。下一步检查时,如再发现法人与院长不一致的情况,一律歇业。“淄博”招牌不许随便打会议上强调,下一步民营医院开办,不许再打“淄博”牌,现有的挂“淄博”牌的民营医院,再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一律改掉“淄博”二字,在哪个区县就用哪个区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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