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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不在乎赔偿多少的“战争” 小学教师较真殡仪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11:06 东方今报

  

一场不在乎赔偿多少的“战争”小学教师较真殡仪馆

  今年50岁的王国团是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的一名小学教师,10多年来,他有3位亲属去世后在殡仪馆火化,然而,他惊讶地发现,3位亲属的火化,三地的殡仪馆都在不同程度地乱收费。

  王国团3次投诉殡仪馆3次都胜诉,他这样看待自己与殡仪馆的“战争”:“我不在乎殡仪馆能赔偿我多少钱,我就是想证明,10多年来,殡仪馆一直在违反物价局的规定,欺诈死者家属!”

  三次交手 三次胜诉

  第一次交手

  对手:鲁山县殡仪馆

  起因:岳母去世,多收380元的骨灰盒钱和100元的传染保健费

  结果:获赔960元

  2002年6月10日,王国团的岳母去世后在鲁山县殡仪馆火化。由于岳母没有儿子,丧事由王国团一手操办。

  丧事结束后,王国团找来殡仪馆的收据进行核对,结果发现他并未为岳母购买骨灰盒,但殡仪馆却多收了380元的骨灰盒钱。他问收费人员为什么多收,收费人员说是县政府的规定,即使不买骨灰盒也要交钱。

  “这不是讹人吗,哪有这样的政策?”耿直的王国团决心讨回公道。

  王国团找到鲁山县殡仪馆的一位负责人,希望他能给一个说法,但这位负责人明确答复他说,退钱不可能。

  王国团又找到平顶山市殡仪馆殡葬管理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说,鲁山县殡仪馆多收380元钱确实不应该。于是这位工作人员给王国团写了一个条子,让鲁山县殡仪馆见到条子后退钱。鲁山县殡仪馆的那位负责人看了条子后态度依然蛮横:“谁给你写的条子你让谁给你钱!”

  无奈之下,王国团拿着岳母火化的收据来到平顶山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核对过物价局的批文后告诉他:“不仅这380元钱是多收的,100元钱的传染保健费也没有收费依据。”

  2003年2月,王国团一封信投诉到了鲁山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经过鲁山县工商局调解,当年3月28日,他和鲁山县殡仪馆达成协议:“鲁山县殡仪馆双倍赔偿骨灰盒费用760元,传染保健费100元,交通费100元,共计960元。”

  第二次交手

  对手:叶县殡仪馆

  起因:14岁外甥溺水身亡,火化费没减半,运尸费多收180多元

  结果:获赔4100元

  王国团的妻妹家住叶县任店乡,2004年,妻妹14岁的孩子溺水身亡。

  孩子的尸体在叶县殡仪馆火化时,王国团看了一下殡仪馆的收费项目,发现也收了“传染保健费”。

  “你们这项收费到底经过批准了没有?”王国团问收费人员。

  “今年3月批准的!”收费人员十分肯定地说。

  小孩的丧事结束后,王国团总感觉不对劲:“小孩是溺水身亡的,他们怎么也收传染保健费?物价部门批准了吗?”

  王国团到平顶山市物价局,复印了河南省物价局豫价费字[2000]095号《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平顶山市物价局平价费字[2000]151号《关于火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两份文件。

  通过核对,王国团发现,物价局不仅没有批准收“传染保健费”这一项,而且还规定,未满16周岁的小孩火化费减半,也就是说,叶县殡仪馆火化费多收了140元,运尸费多收了180多元,加上其多收的费用,一共多收470元。

  当王国团把这一情况告诉妻妹后,妻妹一家人更加伤心。在王国团的帮助下,他们一边向叶县殡仪馆讨说法,一边向省、市有关部门写信投诉。没多久,得知消息的叶县民政局领导找到了他们,要求与家属调解,愿意赔偿。

  2004年8月14日,叶县殡仪馆向小孩父母道歉,并一次性赔偿4100元。

  第三次交手

  对手:平顶山市殡仪馆

  起因:10年前父亲病逝,多收100元传染保健费和10元的火化费

  结果:获赔2000元

  两次与殡仪馆打交道,王国团发现,殡仪馆都违规收取了100元的“传染保健费”,他怀疑殡仪馆一直在违规收取这项费用。

  这时,王国团想起了1994年病逝的父亲。当年,他父亲病逝后在平顶山市殡仪馆火化。他找出父亲当年在殡仪馆火化的收据,一看不要紧,他惊讶地发现,10年前殡仪馆就收取了100元的“传染保健费”。

  王国团随后找到了1993年4月10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火葬收费标准的通知》,仔细核对后,他发现这100元“传染保健费”仍是多收的,而且火化费还多收了10元。

  在接到王国团的投诉后,今年4月28日,平顶山市殡仪馆给王国团做了一个书面答复:根据有关文件,我市农村亡故人口火化每具收费60元。市殡仪馆收取“传染保健费”100元,丧户当时没有对该项收费提出质疑或拒交,证明该项收费是经与丧户面议后同意收取的,因此,殡仪馆的收费不存在收费欺诈问题。

  王国团见到殡仪馆的答复后感到很惊讶,他说,按照当时省物价局的文件,农村亡故人口火化每具收费是50元,可殡仪馆的答复却是60元;丧户没有异议,殡仪馆就可以巧立名目随意收取“传染保健费”吗?

  王国团再次给省消协等有关部门去信,省消协把王国团的投诉信转到了平顶山市消协,平顶山市消协的领导非常重视,亲自协调此事。

  经过平顶山市消协两次调解,今年10月18日,平顶山市殡仪馆终于和王国团达成协议,殡仪馆补偿王国团各种费用(包括交通费、误工费、打字复印费)共计2000元。

  丧户不争 忧心忡忡

  办件丧事,竟多花1000余元

  按理说,王国团三次投诉殡仪馆都胜诉了,他应该很高兴,可是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他手里有一张平顶山市殡仪馆印发的“殡仪服务明白卡”,这是他今年8月前往平顶山市殡仪馆搜集材料时,工作人员给他的。

  记者按照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核对这个“殡仪服务明白卡”时,发现其中的拉尸费、火化费、追悼厅租赁费、冰箱存放尸体费、尸体整容费、尸体穿换衣费等费用都有所增加;骨灰收验费、传染保健费没有经过批准。如果死者都需要这些服务,多收的钱加起来不会少于1000元。

  亲人已去,家属不愿多计较

  今年8月,王国团一个朋友的老父亲去世,在殡仪馆竟然花了2000多元,经他核对,其中有1000多元是多收的。

  “在2004年全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中,殡仪行业竟然名列第三名,因为死者殡葬是独门生意。”王国团感慨地说,有一个女孩的父亲去世时,在殡仪馆竟然花了3000多元,当她准备核对一下是否被殡仪馆多收了钱时,她母亲拦住她说:“无论花多少钱,都算了,让你父亲安息吧!”

  王国团说,只要家属仔细核对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很容易就知道多收了多少费用,要是家属都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殡仪馆也不会这么胆大妄为了!

  ■相关链接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一部由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虽几经修改,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有专家认为,除了殡葬行业的垄断外,部分丧户的尽孝和炫耀心态也为殡葬行业提供了创造暴利的空间,只有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殡葬服务行业,才能从源头上打破殡葬行业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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