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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情书惹事端追讨未果起杀心 有妇之夫被判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2:02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志强 通讯员黄鸾英)有妇之夫沈某写了多封情书给同屯妇女黄某,因为害怕情书会引发不妥,沈某要求黄某将其退回,在索要未果后,沈某起了杀心。日前,荔浦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沈某有期徒刑6年,赔偿被害人损失1万余元。

  现年52岁的沈某,近两年来写了多封情书给同屯妇女黄某。后被沈妻发觉,沈某

害怕这些情书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于是,沈某要求黄某退回情书,但黄某说情书已全部烧毁。沈某认为黄某欺骗自己,遂产生杀死黄某后服毒自杀的念头。

  今年8月4日晚8时许,沈某持菜刀到黄某家中,先用菜刀朝黄某的丈夫头部砍一刀,接着朝黄某头部猛砍数刀,黄某之子见状即用板凳砸沈某。沈某手中的刀被砸掉后即逃离现场,并回家喝农药自杀,被他人发现后送医院抢救,自杀未遂。经法医鉴定,黄某夫妇的伤势已构成轻伤。

  编辑:韦怡 作者:唐志强 黄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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