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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月缴标准上调至3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2: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明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降至8%,全部由个人缴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近期的一次讲话,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媒体质疑这样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养老金领取额的下降,但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这次的调整属结构性调整,同时,基础养老金月缴标准将由月平均工资的20%升至30%,对于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没有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司司长焦凯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职工个人账户的规模可能将降低至8%,但改革绝不会以牺牲职工待遇为代价,职工退休后领取

的养老金标准不会降低。”参与养老保险制度制订的一位国家发改委官员透露,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不会降低的原因,在于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也同时提高了。根据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2006年,在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的同时,基础养老金月缴标准由月平均工资的20%变为30%。有关养老保险新制度的“国务院的文件在11月底就会出台,具体细节很快就可以公布”。11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0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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