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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邀请专家举行大型法律讲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32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勇)今年12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开始施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立法与修改的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教授,受自治区妇联邀请,于11月18日来宁为我区妇女进行专题法律讲座。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退休制度不得歧视妇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女方处于三个特殊时期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防

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立法推行生育保险制度等是妇女法修改后解读的热点,也是妇女关注的重点问题,李教授一一进行了详细说明。自治区妇联组织了全区各阶层、各行业的500余名妇女,在银川听取了大型法律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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