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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托运行李遗失,赔偿按公斤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0: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周立明

  宁波晚报讯一个装满东西的行李究竟值多少钱,放在秤上就可以称出来吗?这几天,家住飞虹新村的陈女士被这样的一个逻辑弄得哭笑不得。

  赔偿竟按公斤论

  上月下旬开始,陈女士跟随旅行团一起去张家界旅游。她乘坐海南航空公司的飞机回来时,托运了一个行李。然而,飞机回到宁波后,当其他随团人员都领取到行李时,陈女士的行李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陈女士在机场一直找到晚上9点多钟,仍然没有找到行李。无奈之下,陈只得向机场行李部门求助,对方给陈开具了一张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并留下了陈的手机号码,要陈回去后耐心等待。14日,陈女士被告知那行李确实找不到了。按规定,只能得到500元的赔偿。

  “我里面装了四五套衣服,其中一套衣服就要超过1000元呢!”由于不能接受对方的赔偿金额,陈女士将此事投诉到“12315”。

  16日,“12315”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经过协商,航空公司已经答应赔偿1000元了。通过“12315”工作人员,陈女士才获悉,原来航空公司方面有这样的一个赔偿“法则”,那就是行李遗失后,航空公司赔偿是按照公斤计算,每公斤赔偿不超过50元。按规定,经济仓乘客免费托运行李限额是20公斤,这也就是说,航空公司方面赔偿1000元,已经到顶了。

  航空公司事先曾向乘客声明?

  记者就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有关行李托运遗失后如何赔偿的事,各航空公司都是这样规定的,而且,这规定都已标注在乘客机票后面附联中。

  根据该工作人员的指点,记者翻看了一张某航空公司的飞机票,果然看到机票后面的几联中印有“航空旅客须知”,上面密密麻麻印满了小字体的文字,在其中“行李赔偿”一栏中果然注明:托运行李损坏或丢失后,承运人“赔偿限额每公斤不超过50元”。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向记者指出,若消费者提出行李的价值超过每公斤50元,在机票后面还注明了另一种行李托运办法,那就是“声明价值”的托运。消费者可以事先声明他的行李为多少价值(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然后向承运人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这样万一遗失了,航空公司就会按消费者所声明价值赔偿。

  消费者多数不知情

  然而,对于机票后面注明的“普通托运遗失按公斤赔”、“还可以按声明价值托运”这两点,陈女士表示,在这件事情之前,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同时,她表示:“在乘飞机托运行李时,没有人跟我说起过有这样的规定。而飞机票后面的字这么小,我根本没有去看过。航空公司事先未与消费者商量而单方面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没有道理的。”

  就行李遗失按公斤赔这一“行规”,昨天,记者接连随机询问了8名曾乘坐过多次飞机的消费者,结果,这8名消费者也均表示“闻所未闻”,表示不曾仔细看过机票后面标注的相关规定。

  市消协一位负责人分析:其一,行李遗失按公斤赔偿这样的规定与每位乘客利益密切相关,但却很少有乘客知道此事,这说明航空公司对这类规定的宣传远远不够;其二,尽管机票上已注明相关规定,然而大部分消费者却只有在行李真正遗失后才知道,这从一定程度也说明消费者对自己切身利益关心不够。事实上,同样的事也常常发生在保险等方面的消费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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