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科技部要求确保禽流感科研的生物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1:35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 科技部在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认真做好禽流感科研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确保科研的生物安全是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采取周密有效的措施,加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科研的生物安全管理,并认真负责,把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及相关的科研以及毒株的采集、运输和保藏。相关科研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进境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或将国内样本送往国外、携带出境。确因国际合作研究需要引进或输出的,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通知》强调,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把优势科技力量组织起来,投身到联合攻关、普及防控科技知识、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各项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之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