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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果冻”何必明年才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0:00 东南早报

  □江西省南昌市魏文彪

  11月19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证实,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规格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其中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cm。这意味着从明年10月1日起,“噎死人”的小果冻将彻底退市。(《新京报》11月20日报道)

  内径过小的杯形果冻成为危及幼童生命的一大公害,根本原因在于果冻的行业标准没有对果冻产品的最小直径作出规定。所以,果冻强制性标准的施行是顺应民意之举,也是国家对民众健康与福祉所负责任的要求。

  但民众企盼的果冻强制性标准竟要等到11个月后即明年10月才施行,这令人颇感遗憾。强制性标准明年10月施行无疑对果冻生产企业有好处,即能使其积压的不合标准产品尽可能销售出去,以尽量减少因新标准实施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政府关心企业利益原本无错,但问题是就果冻企业而言,其所生产的小直径产品已经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人的生命与企业利益原本不应被等同视之,因为前者的分量永远重于后者,因此当二者发生矛盾时,为使前者获得保障,理应毫不犹豫让后者作出牺牲。但为减少企业损失而让人的生命冒险,恰恰是与此相反的权衡与设计。

  当然,这并不等于是说民众健康与企业利益绝对不可调和。比如,政府在刚着手制订果冻国家标准之初,就应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给行内企业,让它们早准备,尽早停止生产可能被禁的规格产品。如果政府做到了这一点,果冻国家标准即便明年1月1日起施行,给果冻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失也会减少许多,这就可能实现保障民众健康与维护企业利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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