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原县委书记魏朝和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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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2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江西新建县原县委书记魏朝和日前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3年3月,魏朝和任新建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牟取利益,安排他人职务升迁,11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财物价值计102万余元;2001年3月,魏朝和利用县长身份,违反规定安排新建县财政局从预算外资金管理 中心资金账户外借200万元给江西智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致使该款项逾期3年才得以归还。事后,魏朝和接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周某财物1.6万元。(王俊华付淳胡锦武) 《华东新闻》(2005年11月21日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