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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法网难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鲁丽通讯员薛鸣)由于成功推行“网上追逃”,扬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科于近期分别将三名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抓捕归案。

  此次网上追逃到案的三个人分别是2004年7月、2003年9月、2002年8月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被撞者或重伤或死亡。其中周某是2002年8月肇事逃逸后,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在全国通缉,虽然多次有线索提供,但是由于周某比较狡猾,居无定所,给办案带来难度。该

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的民警先后三次去其暂居地,曾在雨中蹲点长达几个小时。民警的辛苦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于11月18日在安徽涡县将其捕获。

  交通肇事逃逸案多发生在城郊结合部,由于其地理位置的原因,此种地段行人、车辆相对较少,目击者不容易找到,没有可疑物的存留,给办案带来了难度。针对这种情况,该市出台了对提供线索者实行奖励制度。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明确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扬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科负责人希望通过媒体对广大市民呼吁:平时市民应多注重学习交通知识、交通规则,这样可以减少或避免恶性交通事故的的发生。另外肇事者不要心存在侥幸,此次抓捕的周某虽然是在三年前肇事,最终还是难逃法网。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1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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