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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动物疫情监测将罚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11月20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0号国务院令,发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华社20日受权发布这个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对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等六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公布了这些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六类行为是:———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

  —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不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导致动物疫情扩散的;——

  —不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不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或者不按照规定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

  —不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的封锁建议的;——对动物扑杀、销毁不

  进行技术指导或者指导不力,或者不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的;——

  —其他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或者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条例还规定,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20日表示,北京、河南、山西、陕西、广东等省市,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1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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