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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克洛花钱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影帝罗素克洛的扔电话伤人案日前开庭,他承认一项三级伤人罪,有指罗素身份特殊,故获法官轻判缓刑一年,但有媒体却称他已私底下赔偿了9万美元给受害者,令检控官同意撤销原先控告的攻击及非法持有武器(电话)罪名,这两项罪最高可被判入狱7年及不再获发美国工作签证。

  幸好罗素没有犯罪纪录,所以才获法官从轻发落,只判他罚款160美元堂费及缓刑一

年,但如果他在缓刑期间再犯事被捕,将面对原本最高7年的判刑。苗菲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1日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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