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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体检保护个人隐私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5:10 辽沈晚报

  单位体检后,同事们将裴女士的隐疾公布于众。裴女士因此痛苦不堪,大声疾呼“请尊重、维护他人隐私权!”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表示“体检可能泄露患者隐私,但这已经成为惯例”。律师认为,任何人不得未经体检者同意随便翻阅、传阅他人体检结果,此举涉嫌侵害他人隐私权。

  单位体检泄露隐私

  “单位体检以后,我的工作压力骤然增加!”大东区裴女士患有严重的妇科病。一直以来,她默默承受着病痛的折磨。上周,裴女士所在单位组织全体职工体检。检查结果出来以后,单位负责人先是浏览一遍,又将化验单放在办公桌上,让员工去查阅结果。“哎呀,你怎么有妇科病呢?”没等裴女士去看结果,几名“热心”同事已经在办公室大声宣布。短短两天时间,单位所有人全部知道裴女士的隐疾。此后,裴女士即使在单位埋头工作,也会听见他人的小声议论。“每天上班,我都感觉到压力很大。我不敢面对同事们,更害怕他们在背后说三道四。”裴女士对记者说:“医院、单位怎么可以泄露他人隐私?它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患者、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医院:不封病历已经形成惯例

  记者先后走访和平区两家医院的体检中心,发现医院普遍缺乏对化验结果的保护措施。在肝功能检查窗口,放着一叠化验单,上面详细写有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即使寻找自己的化验单,患者也需要翻阅他人的化验单。据医生介绍,一些患者为保护自身隐私,已经不再使用真实姓名。

  “体检结果会泄露隐私,但是这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和平区某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她向记者吐露说,一般情况下,应该由体检者本人领取检查结果,这样才能充分保护患者隐私。医院也曾经将体检密封保存,以保护体检者的隐私权。但是,很多企事业单位组织体检,都是由单位统一领取结果。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主动要求医院“不要密封结果,我们老板要先看看。”既然如此,医院只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很多医院对单位进行集体体检,已经不再密封体检结果。面对体检结果公开化,很多市民表示愤怒与无奈。一名体检者告诉记者说:“作为单位的一项福利,单位任何人无权侵犯我们的隐私权。我们单位每次体检,总会有人谈论某某得啥病,某某生活不检点。结果,现在单位体检人数还不到去年的三分之二。我们希望医院、单位能够尊重员工隐私权。”

  涉嫌侵犯隐私权

  “作为职工的个人隐私,体检结果应该得到重视与保护。”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闯静律师告诉记者。在法律界,通常都将个人健康状况视为隐私的一种。尊重体检者权益,不仅符合法律对隐私权的规定,也从人性角度更体现对公民的尊重。根据相关法规:“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闯静律师告诉记者,在体检以后,医院应将体检结果密封起来,避免其他人看到体检结果。另外,单位也要真正负起责任,做好保密工作。收到体检结果后,用人单位如果存档,可先让体检者过目后存档;如不需存档,单位应直接交给体检者本人。任何人不得未经体检者同意随便翻阅、传阅他人体检结果。

  首席记者康科峰 实习生岳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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