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嫌犯”恶名今朝得以洗刷 检察院对胡提出的赔偿申请立案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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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5: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9月9日,本报特别报道版以《嫌犯被取保候审2000多天》为题,对洛阳市伊川县白元乡吉泊村村民胡绍宗冤案进行独家报道:11年前,因邻居一家四口被杀,时年17岁的胡绍宗 被抓,7年前,因证据不足,胡绍宗在看守所生活了近5年后被取保候审。在经过不断上访,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之后,2005年9月2日,28岁的胡绍宗拿到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该案经本报报道之后,当地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在经过再三研究后作出决定:公安局:撤销“胡绍宗故意杀人案”,原因是“证据不足,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胡绍宗追究刑事责任”。而伊川县检察院也于本月17日下达了“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对胡绍宗提出的羁押1717天的赔偿金等申请予以立案审查。□记者朱长振 本报当时的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