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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酝酿新股发行和再融资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1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本月初,证监会将“关于新股发行和再融资”的讨论稿下发到各地证监局,要求其召集券商研究讨论。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讨论稿的核心是在全流通后实行融资市场化,其中,IPO和再融资政策都有所放宽,持续盈利能力成为“放行”的核心指标。投行人士普遍认为,新股发行和再融资的重新启动将会推至明年2季度进行。

  取消“三年盈利记录”

  今年4月30日以来,由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中国股市的新股发行和再融资一直都处于停滞状态。但市场参与者都在等待这个进程的重新恢复。

  一位参与讨论该稿的人士透露,原来的新股发行和再融资政策都将进行修改,以适应在全流通状态下的融资新局面。新的融资政策指导原则就是恢复市场融资功能,增强市场对融资的约束,发挥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和定价的功能。关于新股发行和再融资政策关键的条件性部分并没有在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上体现,这给证监会制订新政策留下非常大的空间。

  讨论稿中关于IPO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在财务指标上取消了目前“必须前三年连续盈利”的政策规定,相应规定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这样的改变,将会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但这位人士也透露,对于不同规模的上市公司,讨论稿也做了分类,“不同的发行市值公司有不同的政策规定,这一点和新的香港交易所的规则有相类似的地方,实行分层次管理。”他说。

  知情人士指出,本次讨论稿中“三年盈利记录”的取消应该主要是考虑到某一类公司在成立初期,如高科技或者一些比较大的集团,对资金需求量很大,公司规模很大,可能没有盈利3年的记录,但公司能产生巨额收益,可以吸引大量投资者兴趣。当然,新政策在市值和收益方面对这类公司提出了高要求。

  另据了解,此前公司上市前的一年辅导期也可能会取消。

  “与全流通状态下不相适应的规定都将进行修改,比如商务部规定在上市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不能高于25%等等”,这位人士说。

  再融资政策调整

  相应地,在再融资方面,讨论稿也做了比较大的调整。

  按照现有规定,施行配股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若是增发和发行可转债该指标须在10%。据悉,这些具体规定将被取消。同时,再融资的12个月的时间间隔亦被取消,也就是从理论上说只要市场接纳,上市公司随时都可以申请进行再融资。

  知情人士指出,“净资产收益率6%”这个指标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是否会取消尚不能确定,但可以确定该指标至少会被降低或者淡化。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模式也将会得到扩展,除了目前的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几种方式,上市公司也可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如对部分公司的重组、置换及吸引战略投资者等,还可以通过认股权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使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提高运作效率。

  中信证券一中层透露,现在许多证券公司已经有许多项目在排着,等待再融资和IPO的开闸,都等着这些业务来养活自己。据记者了解,中信证券已经囤积的大项目就有5个,其中一个还是过100亿元融资额的银行IPO项目。

  经济观察报记者黄利明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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