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手车交易 今起推出新合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23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王安平)记者获悉,从今日起,西安二手车交易双方须持新的《二手车交易合同》,到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机动车交易管理所进行合同认定后,方可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据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机动车交易管理所负责人刘国斌介绍,为了加强西安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 门颁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双生分局日前修订并公布了最新的《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合同,一方面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全市的二手车交易数量,另一方面若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记者看到,新的《二手车交易合同》共六条,即卖方依法出卖二手车具备的条件、车款及交验车、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及其他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双方权利义务”中规定,“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真实的车辆、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情况和信息,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