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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动铲拆除违章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刘海鹏)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毕家洼95号房产引起的问题,有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积极着手处理,但就违章房拆迁的问题,记者又向多个部门进行了解,结果发现,违章房拆除成了老大难。

  18日,济南市房管局督察室主任林英绪给记者发来了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毕家洼东街95号房产的有关情况》的说明。说明提到,在毕家洼东街95号房产一事处理中,“天

桥区房管局在初审环节中外查工作疏忽失误,有一定的工作责任。市局对区房管局在业务工作方面负有指导不力、把关不严的责任”。由房产证注销引起的与现房主王壮不能履行协议的问题,因双方协商未果,目前已进入法律程序。

  林英绪告诉记者,济南市房管局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中的经济纠纷问题,房管局将按照问题进度,采取倒推的方式,先处理与现房主王壮的问题,再找毕家洼开发公司。林英绪表示,该房产拆除与否不会影响他们经济纠纷的处理,该房产本属应拆房产,应找相关执法部门。

  记者又从济南市规划局了解到,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房屋就属于违章房屋,应该进行处理。有关人士表示,11月4日规划局给15号楼居民的正式答复非常明确,规划实施后,毕家洼95号房产就应当拆除。但该人士同时表示,规划局负责规划审批,却没有执法拆除的权力,因此房屋的拆除应当向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提出,如果执法局在执法中对房屋是否符合规划不明确,可向规划局提出,规划局进行认定后会进行回复。

  随后,记者再次向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咨询该房产的相关问题。城管执法局今年7月份在回复函中表示,该处房产应由居民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或依据法律行使权力。有关人士表示,执法局7月份的回函已明确了执法局的处理意见,并进行了充分说明,如果居民认为不能接受,可以再向上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司法诉讼,城管执法局会根据政府指令或法院判决进行执法。

  连日来,15号楼的居民也一直在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也是没有结果。居民们表示,房产违章的事实存在,有关政府部门也已知道此事,拆除起来咋这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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