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行公费订报“限额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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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8:05 法制日报 |
本网讯记者郭宏鹏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农民反映强烈的不合理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省七部门要求,完善和推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有:一是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各地不得擅自增加“ 一费制”所包含的收费项目。二是治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规范农村水价和电价收费办法,继续推行定价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纠正按人头分摊水费、电费等不规范行为。三是治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严禁查处非法职业介绍和编造虚假用工信息等坑害进城务工农民的行为。今年,要在乡镇组织和农村中小学全面推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实行限额管理的范围包括乡镇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准按部门分别计算订阅报刊的费用。村级组织实行限额管理的范围包括村和组(社),村和组(社)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应合并计算,不准超过限额标准。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