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分数线划定,工作人员提醒过线考生应30日内申报过期视为弃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8:25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李黎)昨日,记者从市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360分,我市共有112人过线。工作人员提醒过线考生:应自2005年12月1日起30日内,向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过期将不再办理。工作人员介绍,过线考生应自2005年12月1日起30日内,向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包括: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据悉,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将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资格,过期不再办理。考生有疑问可以拨打市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6218022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