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果冻”被判“缓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8:39 贵州都市报 |
11月19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证实,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规格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其中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cm。明年10月1日起,“噎死人”的小果冻将彻底退市(据11月20日《新京报》)。 关于小果冻“杀人”的事情时有发生,今年2月,江苏南京一名4岁男孩不慎被果冻 窒息死亡,宁夏银川市一名两岁男童因吃果冻死亡。今年3月,上海市一名19个月的女孩因吸食果冻窒息身亡,同月,山东徕阳一14个月大的女童被噎死,4月烟台又一个5岁男童死于果冻。也是从年初开始,很多媒体就在报道,国家强令“杀人果冻”退市的政策即将出台,现在这个政策在老百姓的千呼万唤中出台了,可是我们高兴得太早了,这个政策还要等到明年10月1日才能执行。什么事都能等,惟有这救人的事一天也不应该拖,何况这些遭遇非命的都是牙牙学语的孩子。关于果冻杀人的事由来已久,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相关部门本来就应该马上制定措施和政策,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而现在措施有了,政策也出台了,却还要选择明年国庆节才开始执行,而且在这段时间里,厂家和商家还可以继续生产和销售,谁能保证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悲剧不会重演? 我们提倡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而人的生命是打造和谐社会的关键,小小的果冻已经使很多家庭遭受丧子之痛,让“杀人果冻”早一天彻底退出市场,不仅能够挽救许多孩子的生命,更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具体需要,也是所有老百姓的迫切希望和要求。 作者:朱绍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