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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专项检查将持续一个月 严查“大处方”和滥用贵重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10 南方日报

  江门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通讯员/冼智前肖振权)笔者昨天获悉,从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中山市物价局将对市内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含“三资”企业)、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它经办机构等进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时限是2004年6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有重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

  这次检查重点有:查处不按规定执行药品政府定价政策,越权定价,以及将非GMP药品按GMP药品销售等形式变相涨价;检查有关单位执行政府药品降价政策的情况,检查有没有推迟降价或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检查医院自制药品是否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作价并备案等违规行为。

  医疗服务收费检查的重点有: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没有自立项目、提高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行为;检查有没有开“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以及采取重复检查、不合理检查等形式乱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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