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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民营经济发展纲领性文件 新“48条”有望元旦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10 南方日报

  东莞

  本报讯(记者/南小渭通讯员/民歌)笔者昨日获悉,实施4年的《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48条”)将做出修改,新“48条”有望在元旦前后正式出台,目前东莞市正就“48条”修订草案向民营企业家征求意见。

  4年前,东莞正式出台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48条”,该文件大大激发了民营企业家在东莞创业的热情,在短短4年时间,东莞民营经济取得辉煌成就,资产总值达到1600亿元,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突破3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2.8万户。目前,东莞市民营经济发展呈现出规模化、国际化、特色化、品牌化、自主化等特点,而原来“48条”的某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亟需做出修订。

  据介绍,“草案”共分九部分,突出“放宽投资领域,实行公平竞争”精神。为了适应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特点,“草案”在“重点扶持六类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增加了“扶持两自型民营企业”和“扶持商贸型民营企业”,以培育、扶持和发展自有品牌和自主技术企业,配合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商贸东莞”。同时,“草案”删除原文件税收优惠部分和与国务院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内容,在第六至第九部分增加了大量内容,更加具体地规定了营造良好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综合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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