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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进度慢 6责任单位被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10 南方日报

  宝安

  本报讯(记者/江强通讯员/傅海芒)昨天上午,宝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姚世华主持召开重大建设项目落实情况首次约谈会,约请逾期2个月未按时完成工程计划的6个责任单位负责人讲明项目延缓原因和整改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单位予以通报。

  据悉,区委、区政府今年1月出台的《宝安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因非客观原因,项目单位逾期2个月未能按时完成前期工作、未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开展工作导致项目进度比原计划安排延误2个月以上,项目协办单位未能按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规定时间完成所负责协办事项并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审批单位在办理审批事项时超过规定时限20个工作日以及对区政府督办事项不落实,使重大建设项目出现建设进度缓慢等情况,由区政府领导出面约谈,对这些单位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要求。

  今年10月中旬,区发展计划局结合区委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精神,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监管。经过对1-9月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分析研究,该局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对8个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项目进行督办,并向区政府提出约谈建议。昨天的约谈事项分别是107国道宝安段三期改造工程、观澜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宝石路扩建工程有关征地拆迁和宝安大道东宝河南岸110KV高压线拆迁未按计划完成,固戍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宝安体育中心游泳场馆、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政工程、新圳河治理工程进度未达到年度计划。会上,区城管、工务、体育、高新办、国土、观澜街道等约谈单位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并表示一定要克服困难,加快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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