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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40%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30 宁夏日报

  华兴讯(记者 高峰 魏巍)11月18日上午,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建设厅和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协调下,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公司将124万元工资款发放到承建银川市丽景湖康居小区二期工程的30多位班组长手里,再由他们转发到600余名农民工手中。

  2004年,银川市丽景湖康居小区二期工程的开发商银川市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

,提前将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相关资金支付给该工程建筑承包商银川市石元建筑公司,但其未能将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造成民工多次上访举报事件,引起了不好的社会影响。为保障农民工利益,今年,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公司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今年10月10日到明年1月25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开始为期百天的“在全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张斌说:“今年是我区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年,通过大力宣传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以及畅通举报投诉通道、加强管理、强化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我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现在已有40%的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目前,全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达4000多万元。”

  据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草案)》将于今年底前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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