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游客伤残最高可获15万元紧急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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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飞)广东将出台新措施来解决旅游意外赔付难的问题。记者昨天获悉,广东在全国首推的《广东省旅游发票贴花保障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目前已获得省政府批准。根据《暂行办法》,凡是参加有组团资格旅行社旅游团的游客,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时,可获得最高15万元或20万元的紧急援助。 七成以上游客出游无保障 据介绍,目前游客在行程中获得保障的主要方法有两个,一个是旅行社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但责任险只对旅行社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或游客损失事件做出赔偿,而对旅行社自身原因之外的事故不具备任何作用。另一个是游客参团时自主购买的旅游意外险,但目前购买该险种的游客非常少,只占参团人数的20%~30%左右。 这就意味着,七成以上的游客在行程中遇到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难以获得赔偿。 意外死亡最高可获赔20万 在这种背景下,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广东省开始酝酿出台“发票贴花”制度。 按照《暂行办法》,全省将建立“旅游发票贴花”保障业务管理网,旅行社组团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发票上加盖贴花徽记,并按照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来交纳“贴花费”,作为“旅游安全紧急援助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紧急援助和赔偿,对于凡是参加广东省内注册的旅行社旅游团的游客,若在旅游中发生意外,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可向省旅游质监部门申请最高15万元的紧急援助;而对于意外死亡的游客,其家属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的紧急援助。 游客“意外保险费”可省好几倍 一位旅游发烧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参加省内5天游,团费大概2000元,购买保险将花费20元,发生意外时最高可以获赔15万元;而实施发票贴花后,每人只需支付费用6元左右,但即使是旅游意外伤残,都可以获得最高15万元紧急援助,意外死亡最高还可获20万元紧急援助。” 据有关人士透露,《暂行办法》已经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准,目前省旅游局正在积极加快将该《暂行办法》付诸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