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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打霸治痞三禁令 局长为打黑除恶第一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1:26 青岛新闻网

  崂山警方开展创“无黑恶”“无霸痞”活动打霸治痞“三禁令”出台

  晚报讯崂山公安分局近日出台了打霸治痞“三条禁令”,标志着该局争创“无黑恶犯罪辖区”、“无霸痞活动社区”活动正式启动。从今日起,崂山警方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打霸治痞专项行动。

  近几年来,崂山公安分局一直坚持对“黑恶”势力和“霸痞”行为的严打斗争,但随着崂山区城市化进程的强劲推进,包括青岛市一号工程滨海大道在内的共有大小100多个建筑项目开工建设,仍然出现了一些破坏建筑施工的恶势力犯罪的苗头,成为影响软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三条禁令”的出台将为严厉打击建筑工地及周边“路霸”、“沙霸”、“石霸”、“土霸”、“运霸”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大武器。

  “三条禁令”的具体内容:一是禁止与霸痞分子进行个人交往,初次发现予以警诫,再次发现予以纪律处分,停止执行职务;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免职,直至调离公安机关。二是禁止为任何人向施工单位介绍或者揽取工程,初次发现按分局《局规》予以处罚,再犯者予以纪律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免职。三是禁止插手或干预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处工作,违者予以警诫,再犯者予以纪律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免职,直至调离公安机关。对以上行为进行包庇、袒护的,按违犯情节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边防、消防现役部队参照实行,对违犯者分局书面上报市公安局,并通报其上级领导机关予以处理。

  崂山公安分局还确定局长为打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刑警大队、治安大队、边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和各派出所长为打霸治痞第一责任人,并逐级签订“打霸治痞三条禁令”责任书,凡是辖区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坚决打掉,群众反映强烈的,辖区刑警中队长停止执行职务,派出所长就地免职,分局领导追究纪律责任。

  崂山公安分局还建立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直通车”,派出所确定一名民警带领两名协警人员负责每天对辖区每个工地进行一次治安检查,并推行印制一张“安商服务卡”、设立一部安商专线电话(88977222)等系列措施。对发现的“黑恶”和“霸痞”违法犯罪,实行定领导、定办案单位、定责任人、定时间的“四定”措施,做到不全案全结不放过,不抓获首要分子不放过,不稳定秩序不放过。(周耀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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