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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晚报]当子宫也成为赚钱工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2: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10万元,帮你生个孩子?”网上的“代孕业务”还供需两旺。(见19日厦门晚报第4版)在经济时代,子宫似乎也要明目张胆地成为赚钱的工具。

  据查证,1987年,一名南非妇女通过人工受精成为替自己的女儿生育的第一人;1996年,51岁的伊迪丝·琼斯为自己22岁的先天无子宫的女儿苏珊娜生下了一个外孙女。人家那才是名副其实的代孕,纯粹由爱心使然,与钱无关。再看“代孕妈妈”业务,靠QQ联系,

得先租房子,付订金,发生性关系也可以,分娩之时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机。赤裸裸的,分明是将自己的子宫变成了制造婴儿换取金钱的机器!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早已凋零,如果今天有人真因为有对孩子的强烈之爱需要表达,那不妨通过正常的途径领养孤儿,或者把爱心献给那些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岂不两全其美。

  非法代孕行为存在许多社会问题。代孕母亲在怀孕期间可能对腹中胎儿产生感情,孩子出生后,拒绝放弃抚养权,容易引起社会纠纷。若婴儿出生后发现有严重疾病,责任在谁﹖如果此时委托人拒绝抚养孩子,代孕母亲该怎么办?若代孕母亲妊娠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需要终止妊娠,她是否还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或出现严重后遗症,影响其日后生活,是否可以向委托人索赔?若是委托人和代孕母亲存在亲属关系,那么代母和所生婴儿的关系到底如何界定﹖孩子长大后,如果知道自己是代孕母亲所生,是否会产生被“生母”抛弃的感觉?

  “代孕妈妈”使孩子尚未出生时就成为了商品,为孩子预订了一个“危机四伏”的未来,这是对伟大母爱的亵渎。“代孕业务”,本质上与贩卖自己的婴儿无异,应该早日立法,明确制止这种行为的泛滥,维护生命的尊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肖华蓉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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