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应用微生物肥料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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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4:25 大众网-农村大众 |
到目前为止,已获得国家批准登记的微生物肥料只有100多种,实际上生产的厂家已超过2000家,所以市场上销售的微生物肥料良莠不齐,广大消费者对谁优谁劣很难判断,在推广应用中的确有很多微生物肥料增产增收效果不佳,为了维护微生物肥料的声誉,确保其使用效果,建议广大微生物肥料消费者在推广应用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没有获得国家登记证的微生物肥料不能推广。国家规定微生物肥料必须经农业部 指定单位检验和正规田间试验,充分证明其效益、无毒、无害后由农业部批准登记,而且先发给临时登记证,经3年实际应用检验可靠后再发给正式登记证。正式登记证有效期只有5年。所以没有获得国家登记证的微生物肥料,质量有可能出问题,不要大面积推广使用。2、有效活菌数达不到标准的微生物肥料不要使用。国家规定微生物肥料菌剂有效活菌数≥2亿/克,大肥有效活菌数≥2000万/克,而且应该有40%的富余。如果达不到这一标准,说明质量达不到要求。 3、存放时间超过有效期的微生物肥料不宜使用。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微生物肥料的有效菌成活时间超过一年的不多,所以必须在有效期内尽快使用,越早越好,过期的微生物肥料效果肯定有影响。 4、存放条件和使用方法须严格按规定办。微生物肥料中很多有效活菌不耐高低温和强光照射,不耐强酸碱,不能与某些化肥和杀菌剂混合,所以,推广应用微生物肥料必须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科学保存和使用。(辽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