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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让首都更和谐稳定?北京展开调研提对策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4: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1日电据《北京日报》消息,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与市政法委合作的课题组前不久就“北京市社会和谐稳定对策研究”展开调研。课题组除对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状况作出基本判断外,还相应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调查分析认为,应树立辩证的社会常态观

  辩证的社会常态观是指应辩证地看待社会异态和社会常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民主法律意识的增强、社会宽容度的加大和公众对“私人事务不应干预”观念的认同,许多社会异态会逐渐被人们接受,进而成为社会常态。改革开放也是一个社会异态逐渐变为社会常态的过程。有的社会异常现象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被人们接受,有的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自动消失,还有的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产生。对这些社会异常现象有的要引导,不能纵容;有的要宽容,不必大惊小怪。只要不是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大的影响的,就不应过多干预,更不宜动用专政力量。

  另外,调查发现,在很多人的眼里,总认为冲突是坏事,应该极力避免。冲突发生后多数人不是思考冲突背后的因由或寻求根本解决的办法,而是单纯考虑如何避免事件再次发生,这对全面认识冲突的社会功能形成了障碍。实际上,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冲突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晴雨表、温度计,有冲突实际上是社会的常态,它可以反映出一些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不足、政府工作中的一些失误,暴露出工作中的某些官僚主义现象。有冲突是一种社会常态,但这一观念在社会管理者中还无法得到普遍认可。

  调查显示,法律的权威性有待提高

  调研显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的权威性不高,如司法受理、申诉问题是排查工作中排查出的六大问题之一,大量案例表现为不服判决。法院反映,执行程序中涉及矛盾较多,特别是涉及政府的案件执行难。1999-2003年执行案件比1994-1998年上升125%,1993年比1983年上升65.3%。法律的权威性不高,有立法、执法、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也有个别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司法人员枉法裁判,直接破坏法律在百姓心中的神圣地位。另一方面,不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有些群众认为“权比法大”,把本应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的问题推向政府,还把有关部门的劝解看成是推卸责任,以致激化矛盾。

  维护稳定的资源有待整合,尤其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有待加强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资源很多,但调查发现,有的超负荷运转,有的没有充分利用,有的形式尚存,基本不起作用,有的尚在改革重建之中。社会资源的配置呈现多寡不均、忙闲不定的不合理状态。

  调查显示,在人大代表的五年任职期间,有77%的选民从没见过人大代表的面;有73%的选民既不知道人大代表提过什么提案,也不知道为选民办过什么实事。即使有个别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倾听他们的要求和呼声,也是靠自律而非制度使然。尤其是在拆迁、征地等事件中,当事人很少想到通过自己选举的人大代表以及本界别的政协委员来反映诉求。很显然,人大和政协制度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资源还没有充分发挥。

  还应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引导这些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形成协商解决社会问题的机制,是将社会问题解决在基层的重要渠道。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还能够缓解“任何问题都来找政府”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压力。

  另外,还要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大信访格局,加强信访工作交办、督办、督察的功能,提高信访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职权。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改变“花钱买稳定”的观点(至少是少宣传),减少“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引起的消极效应。

  科学决策,制定政策要坚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执行政策要态度鲜明、步骤稳妥

  在社会快速转型时期,政策也要与时俱进,特别是制定新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充分考虑新政策会使不同群体的利益格局发生的变化,增强预见性,加强统筹协调,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

  调查表明,群众最反对的是不公开、不透明的黑箱操作,把政策向群众公开讲明,绝大多数人是通情达理的。执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方面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对于可能出现的社会震动尽量采取“小步、分解”运行的方式,适时调整,稳步推进,不追求轰动效应和政绩效益。

  建立与完善社会和谐稳定的预警与应急机制

  迅速、准确地把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有关信息,在事情发端之初就做出恰当反应,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非常重要。课题组认为,建立北京市的社会稳定指标体系和社会预警机制,既要借鉴近年来国内外有关社会稳定量度的相关成果,又要立足于首都的市情特点和发展要求;既要基于坚实可靠的理论探讨和界定,又要兼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既要广泛充分地集中权威专家的意见和智慧,又必须在实践中反复试验,不断检验、修正与提高。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要搞好早期监测和预警,制订应急方案,加强沟通和协调,做好修复和调整。

  调查研究认为,总体来看,北京市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裕;社会基本稳定,安定团结。但信访、社会治安、法院、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提供的情况和数据表明,社会不稳定因素数量有所上升,社会不和谐现象仍然存在,小的社会冲突正在成为社会常态。但其中绝大多数诉求仍是争取切身利益,并不指向社会本身,不会对北京市的和谐稳定造成全局性影响。

  (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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