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为外籍人员颁发“绿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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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20:11 新华网 |
新华网济南11月21日电(赵仁伟孟李生)山东省公安厅21日举行仪式,向省内首批获得中国“绿卡”的12名外籍人员颁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这12名外籍人员分别来自美国、加拿大、瑞典、德国等七个国家。 山东是沿海发达省份,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来山东省从事经济活动和文化交流。目前,在山东投资、就业、任职、学习的常住外国人已达3万多人。 2004年8月,中国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这是中国政府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促进中外交流步伐,为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提供便利的一项重大举措。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即通常所说的“绿卡”。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并可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有效护照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 山东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首批获得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其中包括在山东投资人员、任职人员、国家特别需要人员和定居人员。今后,公安机关将继续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将会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