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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让买官者逍遥法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0:03 红网

  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担任县委书记才8个月就大肆卖官鬻禄,敛财500多万元,21日的《中国青年报》对此作了详尽的报道。

  翼城县人口才有区区30万,一位县委书记上任半年多就敛了500多万,日进2万!如此“父母官”,可谓虎狼之辈矣。

  “要想富,动干部”,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沙,是数千年来官场的潜规则,早就让世人审美疲劳了,武保安卖官也是如此——大面积调换干部,尽量拖延干部任用时间,等待进贡,钱多者上没钱者下……

  卖官鬻禄,用公权饱私囊,破坏党纪国法,搞乱社会风气,罪不可恕,可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有卖就有买,卖官有罪,买官者呢?

  在相关的报道中,买官者总是以无辜的角色出现,仿佛他们也是卖官的受害者,甚至还有的行贿者堂而皇之接受记者的采访,表明自己当时的无奈。一位用公款给武保安行贿的现任局长B(注意是“现任”)对《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表示:为了避免自己私吞的嫌疑,去送钱的时候还要把会计带上。行贿送钱还带上会计,可谓公开到了极致、无耻到了极致。

  事实上,能把卖官买官的责任都归咎于卖官者吗?按照现行的法律,行贿与受贿罪责对等,所以从法律上说这些买官者同样是有罪的,不能免责,有的行贿数十万之巨,早就到达刑事的标准了。即使一些达不到刑事的标准,也触犯了党纪,理应受到问责。

  况且,在这些买官者当中,并不只有行贿一罪。有的人利用公款行贿,构成贪污罪、单位行贿罪;有的人把买官当作一种投资行为,花巨资买官后,一定要还本获息,肯定会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所以,行贿者、买官者也不是无辜的、清白的,只要愿意查,他们的身上也肯定有“屎”,这是毋庸置疑的。可惜的是,在武保安卖官案中,买官者似乎并没有受到追究,大多数还在位上,甚至慷慨陈词指责武氏的贪婪,从未躬身自问,引以为耻。这些人,如果一旦坐上武保安的位子,他们会不会卖官?毫无疑问,一样会。

  重罚卖官者,轻饶买官者,同罪不同罚,既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为下一次卖官买官埋下伏笔。

  (稿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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