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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坛:和谐不是“和稀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1:00 大江网-江西日报

  报载,某市整治夜宵摊点占道经营、整治报废车辆上路的公告发布了好几次,可有关职能部门却迟迟没有行动。问其原因,答曰:“如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避免引起矛盾,公告公告就算了。”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的执政理念,确实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然而,和谐不是“和稀泥”。一个人人欢心、户户吉祥的和谐社会,首先须保证公共秩序和社

会生活、经济生活的公正、公平。即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此基础上所构建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才是整个社会的和谐,否则就只能是表面的和谐,少数人的和谐。夜宵摊点占道经营势必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报废车辆横冲直撞必将带来安全隐患。如果我们为追求“和谐”就任其发展,结果自然是道路被阻塞,公众安全被危害。显然,像这样只利于少数人的“和谐”,决不能代替社会和谐。

  我们创建和谐社会,希望百姓安居乐业,国泰民安,但各种矛盾和不和谐的事物总会不断出现。如果为了追求“和谐”而回避矛盾,不正视矛盾的存在,不及时解决它,社会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积极营造和谐氛围,提倡和生财、和为贵、和为上、和睦相处;另一方面,又要坚持不懈地打击各种危害社会、危害百姓的违法违规活动。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稳定,法制才能落实,公平正义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邱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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