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副县长签字不顶政府公章》追踪:邯郸中院认定拆迁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1:25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国营)11月18日,涉县太行市场被拆迁户代表宋良田、杨根和等诉讼代表高兴地拿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判决,自此73户被拆迁户终于从法律上为自己找回了公道。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涉县许多商户和县工商局合作建立了太行市场,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他们的生意日渐红火。而就在今年1月份,涉县仅凭政府两位副县长的签字“同
意”就草率地将太行市场的拆迁改造管理权,移交给了市场所在的涉城镇城里村,城里村的人员前来拆迁时候,多次和拆迁商户发生冲突,商户几次被打伤,最终好端端的一个市场眼睁睁地被夷为平地。70多名商户在求告无门时,一纸诉状将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涉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告上法庭。该案指定到大名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一审法院在做了详细调查取证后认为,涉县工商局在未得到涉县人民政府的正式指定,仅凭副县长的“同意”签字就将市场的改造开发权移交给城里村显系不妥,为此判令涉县工商局收回移交成命,撤销涉县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的拆迁冻结公告。

  本报以《副县长签字不顶政府公章》为题进行了报道后,全国各地媒体广为转载并配发评论,直指领导批示凌驾于正式行文之上的怪现象。接到一审判决书后,涉县工商局和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表示不服,上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中院审理中认定事实与大名县法院认定事实一致,为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应的案件受理和诉讼费用由涉县工商局和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承担。

  被拆迁商户代表宋良田告诉记者,太行市场是商户的商铺更是他们的家,商户大都是楼下做门面,楼上住宿,被拆迁以后他们中许多人失去了安身之所,被迫寄居在亲戚朋友家,他们表示将依照有关法律申请赔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