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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和鼓励个人和机构共襄善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1:43 大江网-江西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朱玉、周婷玉)民政部20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中明确指出,设立“中华慈善奖”和“中华慈善特别奖”,以表彰和鼓励个人和机构共襄善举。

  纲要指出,民政部设立中华慈善奖,定期评比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

项目。另外,还将根据需要设立中华慈善特别奖,表彰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特殊贡献并在社会上具有深刻影响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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