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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判决最大发行盗版图书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2:28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日前,广西最大发行盗版图书案在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两位被告人覃学臻、温剑嵘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5年,并分别处罚金60万元和50万元。

  该团伙自2002年8月至2004年4月,先后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发行盗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青少年法律教育读本》

、《“四五”普法读本》等图书共79种、120多万册,非法经营额达618万元,涉及被侵权的出版社达34家。该案涉案金额之大,涉及省市之多,成为建国以来广西第一大经营盗版图书案。此案吸引着全国图书出版界和图书发行业的特别关注。

  (张骁鸾黄太成)

  《华南新闻》(2005年11月22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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