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医院联合倡议保护患者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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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5:20 辽沈晚报 |
昨日,本报以《医院体检保护个人隐私了吗?》一文见报后,引起沈城十七家医院联合发出“尊重患者隐私权!”倡议,呼吁全体医护人员、用人单位尊重患者的医疗隐私。 切实保护患者隐私权 昨日,这些医院通过本报表示:将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切实维护患者的医疗隐私。中国医大一院体检中心对全部体检结果实行“密封包装”。在传递过程中,体检结果是严禁被开封的。医大二院用暖色调的窗帘,含蓄地将患者们的隐私保护起来。作为东北地区首家设立1米隐私线的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同样给予患者隐私高度重视。在诊断“心病”的时候,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严格执行对患者的单独诊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三条关于医德规范的规定:“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都应一视同仁;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这17家医院倡议如下: “我们将始终尊重患者隐私权,实行保护性医疗,切实将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我们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关于隐私权的规定,实行保护性医疗,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在提供先进医疗技术的同时,奉献我们对患者的关心与爱护。《辽沈晚报》对隐私权的关注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的医护人员将遵守医德规范,接受市民与媒体的监督。我们将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都应一视同仁。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不泄露患者的秘密与隐私。我们将力争治愈患者来自身心的双重病痛。”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辽宁省人民医院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沈阳军区总医院 解放军二O二医院 解放军四六三医院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沈洲医院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八人民医院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沈阳市妇婴医院 沈阳市骨科医院 沈阳市口腔医院 沈阳市儿童医院(排名不分先后) 2005年11月21日 首席记者 康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