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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购物中奖奖品是台烂彩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5:3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省工商局认为,商场行为涉嫌违法,应给中奖者合格彩电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消费者参与商场有奖销售活动时中了一等奖,领奖时却发现奖品“残废”了。昨(21)日,经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对商场有关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后,消费者最终领到了一台质量合格的电视机。据悉,这是商务部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意见稿)》后省工商局查处的第一商场促销案。

  申诉大奖彩电有问题

  今年国庆节前,成都某大型商场推出“满30元送有奖印花”的促销活动,其中一等奖奖品是一台25英寸电视机,商场还将一台25英寸LG电视机样机摆到了现场。9月30日下午,消费者刘先生在该商场购物33元后获赠刮刮卡一张,刮中的是一等奖。工作人员告诉他,奖品就是摆在现场的那台25英寸LG电视机样机。刘先生发现,这台样机表面有多处划痕,无外包装箱、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甚至连遥控器都没有。“这样的商品毫无质量和安全保障,使用中出了问题咋办?”刘先生因此拒领奖品。

  刘先生认为,根据商业惯例,商场销售家电等贵重商品时都会摆放样机,这台样机只是样品而非奖品,奖品则应是一台新机。同时,商场也未将奖品就是这台样机及奖品本身存在瑕疵的情况事先告诉消费者,刘先生认为商场侵犯了他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要求商场换新机或折合成现金进行补偿并公开道歉。

  商场方则认为,这台样机作为奖品摆在现场,已很直观地向消费者明示了奖品的情况,奖品的瑕疵是明知的。为此,商场不愿提供新机。

  调查奖品必须为合格产品

  在与商场交涉无果后,刘向省工商局申诉。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执法人员经调查后,告知商场涉嫌违法,一则商场用于促销的奖品实际上已被计入销售成本中,因此奖品实质上也是商场用于销售的商品,应为合格产品且应受《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约束;二则即便奖品存在一定瑕疵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商场也应采取相应措施明示奖品的瑕疵。

  11月8日,商场负责人涂某亲自向刘先生道歉并派人将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视机送到其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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