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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医保定点药店动态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6:1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德州讯日前,德州专门制定了《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动态管理。

  据了解,德州市现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77家。根据《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只要零售药店持有的许可证、强制标准及认证等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即可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审查合格,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颁发“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若评为D、E两级将分别处责令限期整改和取消定点资格。

  据悉,“准入制”的实质是打破医保定点机构的“终身制”,通过服务竞争和市场调节,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定点机构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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